2004年12月2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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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首例中外合资企业走私案判决
洋老板判6年逐出境
郑葵葵 邹凌云 李望

  本报讯 近日,温州市首例中外合资企业低报价格走私大案在该市中级法院下判,温州阿多威轮胎有限公司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处罚金227万元,并追缴其非法所得918万元,该公司总经理马来西亚人叶宝华被判有期徒刑6年,并驱逐出境。
  阿多威轮胎有限公司位于平阳县鳌江镇,是中国与马来西亚的合资企业,主要从事轮胎翻新业务。阿多威公司及该公司总经理叶宝华为谋取非法利益,于2001年1月至2004年6月,在从马来西亚进口胎面补料胎条(又称胎面胶)的过程中,采取低报价格、瞒报运费和保险费、伪报部分数量等多种方式,先后183次向温州海关、厦门海关伪报进口胎面补料胎条2892.33吨,案值达1144.8万元,偷逃应缴税款226.7万元人民币。今年7月,温州海关缉私分局根据有关线索侦破了这起走私大案。(郑葵葵 邹凌云 李望)